【2024年3·15】以案说险:审慎购买金融产品,避免销售误导

2024-03-13

       随着广大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购买保险已成为广大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首要选择。市场上保险产品日益丰富,消费者应当全面分析可能遇到的风险状况,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内容,根据自身能力选择与风险匹配,且保障全面充足的保险产品。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正确购买保险产品,避免销售误导呢?

【案情简介】

热爱冒险的青年小王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挑战攀岩、跳伞、潜水等高风险运动。近日,小王约了一群发烧友准备去体验滑翔伞项目。出行前小王找到多年未联系但从事保险销售的同学小李,在简单表明自己需要一份滑翔伞意外保障后,在小李的推荐下快速投保了一份普通意外险。首次体验滑翔伞的小王在起飞后不久就遭遇突然的风暴,导致滑翔伞失控,最终坠落地面导致小王小腿骨折。就在小王庆幸自己投保了意外险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小王投保的普通意外险不承担高风险运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不能赔付保险金。

案例分析】

本案中,保险销售人员小李明知小王需要购买高风险运动保障的保险产品后,仍然推荐小王购买与自身风险保障不匹配的保险产品。而在投保过程中,小王也未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及查看免责条款,最终导致小王未能享受保险权益

【温馨提示】

在此,湖南人保财险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审慎购买保险产品,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选择正规保险机构或专业代理人员消费者要选择在合规的保险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保险咨询,了解保险产品的真实属性和保障范围。通过保险销售人员或代理保险机构购买保险,应核实保险销售人员或代理保险机构资质,并在“保险中介云平台”上进行查证。

2.理性投保,立足自身需求。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审慎对待销售人员的推荐,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保险需求理性购买保险产品,不要盲目跟风,避免被眼花缭乱的营销手段迷惑。

3.仔细阅读投保单、投保提示、免责条款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要仔细阅读产品条款,详细了解权利义务、限制条款、免责条款等产品信息,在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免赔额”等关键术语不太理解时与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进行咨询确认,并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适合的产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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